尊敬的患者及陪护朋友:
您好!感谢您的信任,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!
为了使您尽快热悉住院环境,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护理,请您行细阅读以下内容,并希望能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。
一、病区环境
1、病区设有护士站、医生办公室、盥洗间、卫生间、电梯、楼梯,所有病房内均有床旁呼叫系统、中心供氧系统和负压吸引装量。病房设施请勿随意搬动,如有损坏请及时通知护士以便尽快修理。
2、您的床头柜上最多允许放置3样物品,请摆放整齐,其余物品请放入床头柜里。床下请勿放杂物,鞋子、大小便器摆放整齐。
3、请您和探视亲属不要在病房内大声喧啡、随地吐痰,勿向窗外及马桶内扔垃圾、废物,请将果皮、纸屑等杂物放在垃圾桶内。
4、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,严禁在医院内吸烟,请您自觉遵守,共同营造一个健康,清洁、无烟的医院。
5、当您需要帮助时,请按床旁呼叫器或前往护士站联系值班人员,我们会及时为您服务。
二、就餐与供水
1、医院食堂每日到病区为您提供一日三餐,早餐7:00—9:00,午餐11:00—12:30,晚餐
17:00—18:00,请您结合自身病情在医护人员指导下合理饮食。
2、病区开水供应时间为7:00—22:00,请您打水时注意安全,避免烫伤。
三、探视、陪护
1、为了防止交叉感染,保护您的安全。请按医院规定时间和要求探视,探视时间:15:00-17:00,每次探视限1人,其余时间谢绝探视!
2、按医嘱留陪人并认真负责地做好陪护下作,尤其是在病人离开病房或外出检查、治疗、洗浴、洗漱、用餐、上卫生间等情况时更应贴身陪护,防止发生跌倒、堅床等其他一切意外。
四、检查须知
护士会告知您什么时间做什么检查、检查项目及注意事项。
五、病区安全
1、贵重物品请不要放在病室内,手机、现金、证件及饰品等请妥善保管,以防丢失,否则责任自负。
2、注意用电安全,病房内不得使用电磁炉、电饭煲、电热毯等电器,如因此发生火险,将追究法律责任。
3、对意识不清、瘫痪、老人、小儿、糖尿病等感觉障得或减退的患者,应在陪护的监控下使用取暖措施,防止发生意外。
4、请您在离开病房时关闭电灯、空调、 电视,同时告知护士锁好房门,保护医院设施安全。
5、为了防止您滑倒,请您不要在地面湿滑时到处走动。同时请勿随意泼洒污水,保特病室内、卫生间、盥洗间、楼道地面干燥,有水渍时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及时清沽,防止滑倒、摔伤。
6、为了保障您的人身安全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,病房及室内卫生间的门不得反锁、拴死,确保医护人员能够随时出入。
7、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或外宿,擅自外出者,按自动出院处理。如确有特殊情况需离院外出时,请办理请假手续,签署离院知情承诺书,并且要承担离院后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后果。
8、患者有抑郁症、吸毒、醉酒等情况时,患者或家属应如实告知医护人员,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监护,隐瞒病情或监护不到位而造成的跌伤、坠床、跳楼等一切自伤、自杀行为由患者及家属承担全部责任。
9、当患者生命垂危或发生其它紧急情况,医院又无法取得患者或近亲属、监护人员意见时,按有关法律规定,在本着生命权至上的原则,可以由医院负责人签字,医院进行合理诊疗。
六、配合治疗与护理
1、患者住院使用真实姓名,入住后不得更改,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得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、费用等后果自负。
2、患者在住院期间,应积极配合医院检查、治疗等诊疗活动,不得私自停药、拔管、食用禁止食物、服用自带药品,不能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、用药。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
3、医院有为您保护隐私和实施保护性医疗的义务,患者或近亲属应理解并给予支持,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文件,如需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询问。
我院为临床教学医院,我们必须在保障您安全就医的前提下完成教学任务。因此,每位医学生会在老师的严格把关下完成一些基本的治疗护理操作,如查体、静脉穿刺等,希望您能理解并予以配合。
是药三分毒,药品在起到治疗作用的同时,也不可避免的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或过敏反应,我们医护人员会本着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慎重选择使用,也请病人或家属理解、谅解。
七、住院费用及一日清单
我院实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,为不延误您的治疗,请及时了解费用情况并补交住院费用,以免影响您的治疗进程。如果有疑问可以随时询问。
八、其他
1、我院认真践行医德医风建设,长期致力于打造“无红包”医疗机构,严禁职工收受病人钱物,病人及家属不要向医院职工赠送钱物,如发现医院职工违反承诺及职业道德要求,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。
2、医学是一门高风险的科学,有很多未知领域,现行的医疗技术也有很多不完善之处,医患应相互沟通、相互理解,积极协调配合,共同应对我们的敌人——疾病。
3、患者有下列情况时,家属/陪护必领24小时陪护床边,以防患者突然病情变化或发生意外事件。
(1)病危、病情反复或恶化的患者:
(2)大手术后或复杂手术后患者;
(3)精神异常、意识障碍、智力低下或记忆力減退、体质虚弱、贫血患者;
(4)语言沟通障碍、视力障碍(失明或复视)、失聪、行动困难患者;
(5)情绪不稳,有厌世、轻生念头的患者;
(6)年龄过大(60岁以上)或年龄过小(12岁以下)患者;
(7)其他应必须进行全天陪护的患者。
4、若您对我们的服务、治疗、护理等方面有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向科主任及护士长反映,也可向医务部或护理部投诉,我们会重视您的建议,并根据您的建议考虑如何改进我们的工作,并继续对以上内容进行补充与细化。
谢谢您的配合,祝您早日康复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