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患者朋友:
为落实《国家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办财务发〔2025]5号)、《陕西省卫健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》(陕卫财务发〔2025]19号)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流程,切实减轻患者经济压力,经医院研究决定,自2025年6月30日起,我院对近三年医保患者就诊人次前50%的病种住院预交金收取额度进行公示如下:
注意事项:
1.符合医保报销条件的患者,方可按医保标准缴纳预交金。
2.实际费用按照出院结算为准,多退少补。
感谢对我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!
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医院
2025年6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