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4月15日将迎来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
2019年10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《生物安全法》草案对国家生物安全的范围进行了界定,包括八个方面:
一是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、动植物疫情。
二是研究、开发、应用生物技术。
三是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。
四是保障我国生物资源和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。
五是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。
六是应对微生物耐药。
七是防范生物恐怖袭击。
八是防御生物武器威胁。
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?
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第二条规定:“本条例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(以下简称突发事件),是指突然发生,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、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。”
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、危害程度、涉及范围,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(Ⅰ级)、重大(Ⅱ级)、较大(Ⅲ级)和一般(Ⅳ级)四级。
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蔓延,给我们上了一堂全民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的警示课。已成为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,需要社会和民众的重视和配合,容不得松懈。
1、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
2、避免前往人多的公共场所
3、保持人与人之间的距离
4、戴口罩是很重要的自我防护手段。
5、坚持勤洗手的良好习惯
6、提倡分餐制
家是最小国,国是千万家。
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组成之一,
攸关我们每一个人,
只有有效应对生物安全风险,
方能筑牢国家生物安全的防线。